安徽理工大学福建华虹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一、助学金设立基本缘由
为了进一步利用高校和企业双方的资源优势,有效推动社会资源的优化组合,促进产学研协调发展,引导学院中青年教师开展企业定向领域技术研究与服务工作,提高高校专业人才的培养质量,同时也为企业长足发展提供急需的后备人才。经安徽理工大学地球与环境学院和福建华虹智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诚挚协商,在安徽理工大学地球与环境学院设立华虹助学、助研年度基金,其中助学金主要用于地质工程及其它相关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助学及奖优、助困。
二、助学金的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助学金的总额为5万元/年,分定向助学金和非定向助学金两类,定向助学金主要资助地质工程及及相关专业优秀毕业生,且毕业后意愿到福建华虹公司智能科技开发公司工作的学生,额度为5000元/人;非定向助学金主要用于奖优、助困,奖学金额度为2000元/人,助学金额度为1000元/人。奖励名额由学院根据每年的学年总评和学生的就业意向确定。
(一)定向助学金的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 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大学生或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
3. 毕业后愿意到华虹企业工作;
4.地质相关专业,并选修与矿井物探相关的课程和活动。
(二)非定向助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大学生;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良。其中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全学年本科生学业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且无补考科目,申请助学金的学生全学年无补考科目;
3.申请助学金的学生应属于学校每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生活俭朴;
4.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对担任社会工作成绩突出者;在大学生科技活动中取得突出成果者;积极从事校园文化活动,在全国、省、市各项活动及竞赛中获得奖项者;经严格认定审查后,优先评选;
5. 对因灾或学生直系亲属因重特大疾病致贫的学生,经学院审查后,优先评选给予资助;
6.本助学金原则上不与国家奖助学金重复申报。
三、申请与评定
(一)学院负责将企业特色进行宣传并发出助学通知,引导符合条件学生报名。
(二)学生每年10月15日前向学院提出申请,并递交《安徽理工大学华虹奖助学金基金申请表》;
(三)根据申请学生情况,由地球与环境学院专项奖助学金评选领导小组组织评定,确定获助学金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报学校审核通过后,报校学生资助中心备案,并报备企业。
四、其他说明
(一)获定向助学金学生进入企业后,企业承诺提供的待遇优于当年同类学生就业的收入标准。
1.五险一金、意外保险;
2.入职当年年薪5-10万元;
3.完善的培训体系和良好的职业发展空间。
上述内容为按本科生条件所提供的最低标准,根据企业发展状况会有一定的变化,且研究生待遇由双方商定。
(二)学校安排学生在受助期间到企业实习,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安排学生实习内容,实习期不低于一个月;
(三)学生毕业后如未能按协议要求进入企业工作,则需退回相应额度助学基金。
(四)本助学金在学校设立专项账户。由地球与环境学院管理,每年向学校和资助企业报告评选情况,当年助学金如有结余资金可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六、以上实施细则试运行后可根据实际情况,捐受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进行补充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