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自2015年由李克强总理亲自提议创办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国务院办公厅两次发文对办好大赛做出重要指示,2021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办好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2021年11月12日,安徽省教育厅组织召开了“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视频调度会议,强调要将“互联网+”大赛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一项重要工作、将“互联网+”大赛成绩作为展示办学水平的重要体现。2021年12月14日下午,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宫能平主持召开学校第八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动员会,对第八届大赛作了动员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调度会和学校动员会精神、更好地做好第八届大赛参赛工作、充分展示学校创新创业成效,现将第八届安徽理工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前谋划动员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专题调度会和学校动员会精神,高度重视“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营造由主要负责人谋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科研骨干、新进博士、青年教师等积极指导,大学生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通过单位网站、新媒体等广泛宣传“互联网+”大赛,形成“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年“不断线”、全员“在一线”的良好工作机制。
二、注重融合,学习先进经验
各相关单位在遴选和培育“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作品过程中要注重与其他竞赛、创新活动有效融合,加强与“挑战杯”系列竞赛和其他高质量竞赛的融合,做到互促互补,相互借鉴,共同促进。
学校鼓励遴选培育的“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作品申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予以优先资助。已经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原则上要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获奖情况作为结题的重要参考。
各相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师生学习全国、全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优秀作品,从优秀作品中汲取形式、创意、内容的经验,善于“站在巨人肩膀上”不断优化作品。可采用专家报告会、产品实物展示会、优秀参赛团队交流会等形式,积极邀请曾在全国、全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指导教师、团队成员分享经验,帮助提升参赛水平。鼓励跨学院间学习交流和组队。创新学院将提供我校获奖作品信息供参考使用。
三、充分挖掘、积极培育作品
各相关单位要广泛依托专业特色、学科背景、科研业绩、创新创业实际等提前谋划遴选和培育“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作品,重点从近几年重要科研项目及成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创业案例、重大竞赛作品成果、可行性较高的创意等内容中遴选培育“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作品,鼓励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组队参赛;引导拥有较强科技竞争力、良好市场前景成果的优秀科研团队积极参赛;支持有条件、有实力的初创企业参与竞赛;鼓励师生共创,支持专业教师带领学生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带领学生培育高质量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及时组队并明确指导教师,建立工作机制,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和经费保障。
已经在全国、全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学院,要发扬和继承好优秀作品的竞争力,力求原来团队的延续性,在原有作品基础上不断完善改进、拔高提升,争取在今后比赛中获得更好成绩。
各相关单位要及时确定拟重点培育作品并及时将拟培育作品信息报至创新学院,便于开展针对性指导。
四、时间安排
1.项目挖掘与培育(2022年3月前)
主要进行大赛的宣传动员,组织学习大赛实施方案和评审规则,交流学习,挖掘项目,组建团队,深入开展项目培育。
2.校级初赛(2022年4月下旬)
由各学院组织开展,对本学院报名作品进行初审(初赛),并将评审结果报创新学院。
3.校级复赛(2022年5月中旬)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复审(复赛),评选出校赛等级并遴选推荐参加省赛项目。
4.省赛和国赛(2022年7月-10月)
根据省赛和国赛的晋级名额和要求,推荐参赛的项目进行集训和备战。
五、注意事项及材料报送
1.根据大赛要求,所有参赛项目需要在大赛官网: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s://cy.ncss.cn/)正式开通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通道后,注册报名方可视为参赛。
2.在第八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正式通知下发前,比赛暂以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及评审规则(见附件1-2)为准。
3.各相关单位要在3月11日前完成动员部署,及时举办经验交流会、报告会等。学校在第七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优秀项目信息见附件3。
4.各相关单位按照要求积极遴选培育作品,其中每个学院应遴选一定数量的拟重点培育作品(马克思主义学院除外,外国语学院和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不低于3项,具有一级学科博士点的学院不低于10项,其余学院不低于6项),于2022年3月25日前填写《第八届安徽理工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培育项目信息表》(附件4),连同培育项目计划书报送至创新学院(舜耕楼208室,王青华老师),电子版同时通过电子政务报送。
其他须报送的材料按照大赛安排正常进行,如有变动创新学院将提前通知。
附件:1.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
2.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
3.第七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安徽理工大学优 秀获奖项目信息表
4.第八届安徽理工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培育项目信息表
安徽理工大学党政办公室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