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党群工作>>工会活动>>正文

安徽理工大学工会对外宣传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3-03-26 阅读量:次

为搞好工会对外宣传工作的管理,加强对外宣传工作,扩大工会工作的知名度、美誉度、影响力,塑造我校工会的良好形象,结合校工会新闻宣传工作实际,特制定安徽理工大学工会对外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1、对外宣传工作的目的及重要性

对外宣传工作是综合反映校工会工作动向、成绩的重要形式,是展现工会工作的窗口,是发挥工会教育职能的重要途径。

2、对外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机构

由一名校工会负责人分管对外宣传工作,校工会确定两名工作人员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对外宣传工作上,各基层工会分别确定一名工会通讯员。校工会负责定期对各基层工会通讯员、工会宣传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以提高其工作能力和水平。

3、对外宣传工作的内容及要求

对外宣传工作重点是宣传、报道校工会建设、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绩;各基层工会教学、科研、学科建设、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主要工作、重要活动以及取得的突出成果;学校各项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先进人物及其先进事迹。对外宣传工作要反映工会工作的主要方面和重点情况,注重典型性与全面性的结合,做到客观、真实、准确、及时。

4、对外宣传工作的途径及方法

对外宣传分工会系统内和系统外两大块。工会系统内稿件主要投向《中国工人日报》、《中国教工》、《安徽工人日报》、《安徽教工通讯》等,稿件内容偏重于工会工作及其经验的宣传、交流。系统外稿件主要投向《安徽日报》、《淮南日报》、《煤炭教育信息》等,稿件内容偏重于本单位具有改革和创新精神,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和做法。对外宣传工作应采取多样形式、多种方法与新闻媒体打交道、交朋友,在尽可能的范围内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等方法,增加稿件的采用量。

5、对外宣传工作的送审及批准

为确保工会对外宣传内容的科学性、严肃性,凡涉及工会工作内容的对外宣传,需要负责工会宣传工作的人员对稿件进行初审,经工会负责人批准后才能对外宣传。

6、对外宣传工作的责任与奖励

对外宣传工作要落实任务、责任到人,把全年对外宣传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工会宣传工作人员、基层工会,每季度把宣传稿件录用数和登刊数上报工会负责人。校工会每半年按被录用的稿件数(需上报稿件录用的刊物或报纸复印件),给予适当的奖励。每年年底,将对工会对外宣传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同时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及个人。

中国教育工会安徽理工大学委员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报:省教育工会、校党委副书记王洪

抄:校党委宣传部、财务处

发:各基层工会

校工会 2007年4月28日印发


上一条:安徽理工大学工会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实施细则(暂行)
下一条:安徽理工大学工会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工会〔2007〕6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