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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大学院提升党员活动质量的实施办法(试行)

资料来源: 日期:2020年03月19日 13:31 浏览量:

为进一步提升党员活动质量,增强党员活动实效,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指党员活动,包括“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上党课),政治理论学习,党员活动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创先争优和主题教育实践等活动。

二、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加强党支部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要紧密结合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注重质量,避免流于形式。

三、全院教工党员要根据学院每学期制定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开展学习。要确保学习时间,明确学习重点,结合学校重点工作、学院发展中心工作、广大教工党员的思想和工作等实际,注重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做到有记录、有中心发言、有讨论、有小结。采用阅读原文、专题讲座、听录音、看录像、实地考察、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

四、各支部要认真组织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年初要制定计划,做好记录和考勤登记,主要是记明每次“党员活动日”的时间、内容、形式和参加的人员等情况。

五、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各党支部要按照会前组织学习、深入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会上认真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列出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的步骤,开好组织生活会。

六、民主评议党员是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党支部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对党性不强的党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

七、各支部要认真谋划创先争优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开展“争做‘四有’好老师、争创党员示范岗”和“争做‘四有’好学生、争创党员示范岗”活动。

八、党员院领导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活动,同时对所在支部的党员活动予以指导和督促。

九、党员参加党内活动是党性的具体体现,除因公事假、产假、病假等原因外,一般不得请假。如要请假,向院党委书记请假。党员一年内无故1次、请假2次以上不参加党员活动的,民主评议党员结果不能为优秀。一学期参加活动次数未达到总次数三分之一的党员(产假、病假、因公事假等除外),民主评议党员结果为基本合格,严重者为不合格。

十、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中共安徽理工大学

数学与大数据学院委员会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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