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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与思政部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制度
发布日期:2013-05-12 点击次数:来源: 作者:思政部办公室
人文思政签发(2012)6号 签发人:孙光辉
为加强和改进院部党总支中心组的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院部领导干部政治理论素质和政策水平,促进院部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推进院部的改革与发展,制定本制度。
一、人员组成
院部党总支中心组成员为院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与党总支委员。组长由党总支书记担任。党总支中心组配备学习秘书一人,由党总支秘书担任。党总支中心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二、学习内容
党总支中心组学习主要内容:
1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2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
.国家法律法规与重大决策;
4
.党风廉政建设理论与政策;
5
.上级组织与学校的重要决策;
5
.现代科技知识与管理理论;
6
.其他。
具体学习内容根据上级党组织和学校的统一部署予以安排。
三、学习组织与要求
1
.中心组学习以自学为主、自学和集中研讨相结合。
2
.党总支根据上级党委的部署和要求,结合院部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并提出具体要求。
3
.中心组成员要按照学习计划规定的内容和学习材料进行自学,自学要作学习笔记。
4
.集中学习时,中心组成员要认真准备。专题讨论时确定1至2名中心发言人。
5
.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着力解决在党性、党风方面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学习考核
1
.严格学习考勤。集中学习实行考勤制度。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须向组长请假。
2
.建立学习档案。要建立个人学习档案,包括自学笔记、讨论记录、中心发言材料、学习体会文章等内容。年终对中心组成员的学习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个人年度实绩考核的内容之一。
中共安徽理工大学
人文学院与思政部总支部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