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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建筑学院关于开展“优秀创新学术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资料来源: 日期:2015年06月10日 08:14 浏览量:

各系、所、教研室:

根据2015年学院党政工作计划,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开展创新学术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团队带头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精神;必须是完成过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的主持人;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二)团队成员:团队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应具有比较集中的研究方向,核心成员(3名)在相关领域已取得较突出的研究成果;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选拔程序

(一)根据申报条件,自愿申报。申报时按要求填写《土木建筑学院创新学术团队申报书》(见附件1),并提供教学、科研、获奖等详细支撑材料。

(二)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团队进行评审。

(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拟资助团队。

三、培养期内应完成的业绩(指新增业绩)

团队在培养期内应完成如下业绩(校学科带头人及其团队业绩与创新学术团队的业绩不重复计算):

(一)团队成员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人均每年2篇,且发表论文中应有50%被SCI或EI检索收录。

(二)获得国家发明专利3项。

(三)团队成员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不少于1项。

四、考核与验收

(一)考核分中期考核和终期验收。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二)中期考核。团队建设共二年,一年期满,须向学院提交团队建设和研究工作年度进展报告,汇报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带头人对照《安徽理工大学土木建筑学院创新学术团队申报书》中的年度工作思路和预期目标进行检查。

(三)终期验收。团队带头人向学院提交项目建设总结报告。总结报告要全面阐述项目实施情况、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取得成绩及存在问题等。未完成本办法规定培养期内应完成业绩指标70%的,为不合格;完成规定业绩指标的,为合格;超额完成规定业绩指标达150%的,为优秀

申报者于6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及电子版)报送张经双,联系电话:6601691,邮箱:jshzhang@aust.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
土木建筑学院创新学术团队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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