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安徽理工大学(学校代码:10361)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历史悠久、特色鲜明的省属重点大学,始建于1945年,是安徽省第一所工科院校,原直属于国家煤炭工业部,至今已有70多年的办学历史。学校山南新校区占地3000余亩、建筑面积近100万平方米,是安徽省单体面积最大的大学校园。
学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与安徽省人民政府省部共建高校,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学校还是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就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备军官培养选拔基地。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16个学院(部),现有69个本科专业,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7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有工程管理硕士和工程硕士2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17个。形成了以工为主,工、理、医、管、文、经、法、艺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
学校现有博士生导师46名,硕士生导师近795名,教授、副教授600余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900余人。现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6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2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43人。3名中国工程院院士担任学校特聘教授、100多位知名学者担任兼职教授。
学校现有煤矿深井建设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以及教育部、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院士工作站等省部级研究创新平台2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4个,国家精品课程和精品视频公开课各1门,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5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学校图书馆藏书154万册,中外文电子期刊271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4.1万台(套),总价值2.23亿元。学校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流活动,与美国、英国、德国、澳大利亚、波兰、日本、俄罗斯、乌克兰、新加坡、韩国等国家的多所高校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
展望未来,安徽理工大学将秉承“团结、奋进、博学、奉献”的校训,弘扬“志存高远、追求卓越、求真务实”校园精神,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真抓实干,改革创新,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17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130人(其中全日制900人,非全日制230人),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调整使用)。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我校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0人。学校将根据录取时的具体情况,对各学院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
三、报名要求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具体要求请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1.网报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6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符合要求的考生,可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www.moe.edu.cn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3.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11月12日前,由各省级招办自行确定公布。请考生关注各报名点网页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A.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B.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现场确认时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C.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D.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推免生网报:经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5.准考证打印: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复试时也需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6.考试时间: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7.初试科目: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6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公告。
四、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2017年9月1日前可毕业的本科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五、学习方式、修业年限和收费标准
1.学习方式:2017年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其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限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相关专业。
2.修业年限: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含2年制和3年制)内,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学制3年,可适当延长)内,根据学校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3.收费标准:按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规定,我校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均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具体收取方式另行通知。
六、奖助政策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助学金、科研成果奖励和学科竞赛奖励和出国研修资助项目等组成。
1.国家奖学金。硕士生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年,获奖人数以每年省教育厅下达指标为准。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可以兼得学业奖学金。
2.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第一学年新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100%,一等12000元/生(比例60%)、二等10000元/生(比例40%),原则上推免生、第一志愿考生和入学成绩靠前的调剂生可以享受新生一等学业奖学金。第二、三学年的学业奖学金按学校下达文件要求评选。
3.院士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科研和创新能力突出的研究生,每年评选10名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6000元/生/年。
4.社会捐助奖学金。由企业或个人在学校设立的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的各类奖学金。如:土木年华奖学金、三正助学金、国华科技奖学金、宏大爆破奖助学金等十余项,获奖比例和奖励标准以相关学院评奖文件通知为准。
5.国家助学金。覆盖我校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全部全日制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每年按10个月计发。
6.“三助一辅”岗位资助。用于资助研究生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和担任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根据岗位与工作任务确定,一般为每岗每月300元。助教、助管和辅导员、班主任岗位津贴,由学校承担;助研岗位津贴,由导师或课题组承担。鼓励导师从科研课题经费中适当增发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
7.国家助学贷款。按照国家政策,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已经办理助学贷款的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入学。需要贷款的研究生可在入学之前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8.特殊困难补助。对研究生个人发生重大疾病、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特殊困难情况,学校提供特殊困难补助。
9.科研成果奖励。奖励在学术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科研成果方面取得成绩的研究生。论文最高奖励额每篇7000元,专利最高奖励额每项18000元,取得突破性科研成果的可以获得更高奖励,详见学校科研奖励相关管理办法。
10.学科竞赛奖励。奖励在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竞赛等全国重大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个人奖项最高奖励4000元,集体奖项最高奖励8000元。详见大学生学科竞赛奖励办法。
11.出国(境)研修项目。目前我校已与德国、美国、韩国、墨西哥、台湾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多所高校开展了研究生研修项目。
12.安徽矿山机电装备协同创新中心、联合培养单位及有关培养学院将为招收的推免生、一志愿考生等优秀研究生提供更多资助和优惠政策,具体咨询相关培养单位。
七、其它说明
1.请认真填写本人的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避免因联系不到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考生必须按目录所列选考业务课科目,考试科目名称及代码须准确无误,否则后果自负。
3.初试合格后,我校拟录取的考生皆应参加复试。调剂、复试、录取等按教育部文件执行。
4.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在复试时进行,报考前,考生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我校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在资格审查时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将不予录取。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舞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5.我校实行“硕博连读”制度,每年选拔部分优秀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
6.我校与多个国家级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研究生:地球与环境学院与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煤炭开采国家工程技术研究院;能源与安全学院与煤炭开采国家工程技术研究院;土木建筑学院与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煤矿深井建设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建井技术研究院;机械工程学院与中国科学院等离子体物理研究所等。
7.招生考试其他有关事项,请参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或及时登录“研招网”浏览查询报考须知和各相关单位网上公告。如本简章与教育部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规定冲突,以教育部文件要求为准。
8.为帮助考生了解我校招生政策,欢迎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zs.aust.edu.cn/)及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c.aust.edu.cn),查询相关信息,或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
联系地址:安徽省淮南市舜耕中路168号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校本部行政楼727室);邮编:232001;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554-6668749;传真:0554-6668749;电子邮箱:yjszb@aust.edu.cn;2017研招咨询QQ群:546786948。各招生培养单位咨询联系方式见附表。
各招生培养单位咨询联系方式
注:系所中“016、017、018”为我校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安徽理工大学!
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9月18日